高雄陳先生檢舉一名外籍看護未到高雄照顧被看護者
高雄陳先生檢舉一名外籍看護未到高雄照顧被看護者,疑在彰化從事非許可工作,彰化縣勞工處查訪後,卻回覆未發現違法情事,他大罵:「根本說 謊。」對此彰化縣勞工處外勞查察員說,查訪時僱主妻子告知被看護人住院,外勞剛好回家收東西,也說未從事非許可工作。居家看護病人,彰化縣勞工處人員未看 到被看護人,即聽信僱主說法,做法太草率。投訴組
陳先生表示,奶奶癱瘓臥病在床,由分住北中南的4個兒子輪流看護照顧,4月20日由家人接到高雄照護,為了照護奶奶,家族聘請一名外勞看護,並由 住在彰化的親戚負責申請,但外籍看護到台後,卻留在彰化,並未到高雄照顧奶奶,5月初他向勞委會書面檢舉此事,勞委會將函請彰化縣勞工處就近查訪。
6月初陳先生接到彰化縣勞工處回函,指4月29日上午會同警方到僱主家查訪,現場未發現違法情事,印尼籍看護說其工作為看護。他大罵:「被看護人明明在高雄,彰化縣勞工處竟說查無違法情事,根本是說謊。」
對此,彰化縣勞工處外勞服務科外勞查察員張瑋庭表示,實際查訪的日期是5月20日,回函誤植為4月29日,當天查訪時,僱主的太太稱被看護人住 院,外籍看護剛好回家收拾東西,且外勞也說未從事許可之外的工作,僅就查訪情況回覆,並無不實,因僱主的戶籍地在雲林縣,已將全案移交雲林縣政府繼續調 查。
學者:虛應故事
雲林縣政府勞工處表示,已收到彰化縣勞工處的函文,目前已展開調查,若發現僱主看護工合法聘請外勞,卻指示外勞看護從事非許可工作,依《就業服務法》可處罰3萬至15萬元罰鍰。
「太草率了!」東海大學行政管理暨政策學系副教授邱瑞忠說,彰化縣勞工處的查訪根本是「虛應故事」,若未看到查訪的標的,即被看護人,只憑僱主說法,那乾脆電話查訪就好,何必親自查訪。
檢舉違規使用外勞看護中心
◎常見外勞違規行為:
˙要求外籍看護工做看護以外工作
˙本身無外勞聘僱權,卻僱用他人申請的外籍看護工
˙以不實資料申請外籍看護工
◎獎勵金:
˙勞政單位查獲違規使用外勞,檢舉人可獲2000元
˙勞政單位查獲行蹤不明外勞,檢舉人可獲5000元
◎檢舉電話:0800-000-978。